发布日期:2012年04月10日 来源:联谊报 作者:徐建平 通讯员 王家冕 字号: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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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 日前,《政协宁海县委员会关于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》正式通过,这标志着宁海县政协委员履职管理进入制度化。
《若干规定》要求切实加强学习,学习理论知识,参加学习培训,理论联系实际;认真履行职责,按时出(列)席政协全会、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等各类会议,认真撰写提案,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重点课题调研和专题调研活动,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委员民主监督小组、专项民主监督、民主评议政府专项工作、政情交流会、政协论坛等民主监督活动,积极参加界别活动,反映社情民意,参与政协理论研究宣传和文史工作,参加政协各专委会组织的活动。
《若干规定》还完善履职机制,建立请假制度、统计通报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;保障委员按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的权利,鼓励和支持委员认真履行职责,努力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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