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2年06月05日 来源:联谊报 作者:方岳 字号: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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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 为全面真实地掌握委员履职情况,激发委员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,近日,龙泉市政协召开常委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政协第八届龙泉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年度综合评价办法(试行)》,对全市183名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开展年度量化评价。
今年是龙泉市八届政协的开局之年,在去年开展集中考评活动的基础上,市政协在加强委员管理模式方面作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,经深入协商讨论、广泛征求意见,制定了评价办法。
评价工作采取“一人一档、一年一评”的方式,为全体政协委员建立年度履职档案。评价内容主要由基础事项和奖励事项两部分组成,前者主要考核委员参加会议、撰写提案及参加各类调研视察活动、联络组活动情况,总分为60分;后者主要考核委员履职活动取得突出成效的有关事项,委员如获得“领衔提案获得优秀提案件的”、“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各级政协采用的”等成果,将分项给予相应分值的奖励加分。
评价结果将与委员奖惩情况相结合,作为委员评选先进及届中调整、换届去留的参考依据。对基础事项得分低于50分(含)的委员,将取消其参加年度优秀政协委员的评选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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